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江苏省佛教协会会长心澄大和尚授课
国家宗教局政策法规司刘金光副司长授课(图片来源:菩萨在线)
江苏省委党校党史党建部汪汉忠教授授课(图片来源:菩萨在线)
学员认真听讲(图片来源:菩萨在线)
2013年11月26日,江苏省第六期佛教住持(负责人)培训班在苏州重元寺法堂圆满结束。
本期培训班为期两天,共开设三门课程。来自全省13所国家级重点寺院和21所省级重点寺院的住持(负责人)全程参加了培训。培训结束后,江苏省佛教协会分别为学员颁发了培训证书。
在培训课堂上,江苏省佛教协会会长心澄大和尚从“马祖设丛林,百丈立清规”谈起,对中国古代佛教住持的产生、住持所应承担的法务、住持应该遵守的礼仪等向学员作了深入讲述。同时对中国佛教协会公布的《汉传佛教寺院住持任职办法》向学员作了详细阐释。心澄法师要求学员要以古往今来历代先贤大德为榜样,在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在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认真学习、勇于实践,有效提升自身素质,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寺院住持(负责人)。
国家宗教局政策法规司刘金光副司长作了题为《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人员的任职备案和管理》的专题讲座。刘副司长向学员介绍了近年来国家宗教局在教职人员的任职备案和管理方面所做的工作,对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及其深层次原因作了分析和探讨。讲座结束后,学员们和刘副司长就教职人员任职备案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讨交流,取得了非常好的课堂效果。
江苏省委党校党史党建部汪汉忠教授在课堂上为学员深刻解读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汪教授将《决定》分为总论、分论和加强组织领导三部分,全面分析解读了未来十年我国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路线、纲领和时间节点,深入探讨了在政治、经济、法制、文化、生态、国防等方面的深化改革决心,系统阐释了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组织领导作用的必要性。
参加培训的学员们纷纷表示在培训中,授课老师认真负责,培训课程安排合理,培训内容详实突出。他们一致认为在培训中增长了知识、拓宽了见识,加深了认识,日后必将所学到的知识切实运用到寺院管理和道风建设中去,为我省佛教事业的持续繁荣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