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佛教协会召开六届二次理事会
会议现场
2013年12月20日至21日,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佛教协会六届二次理事会在香格里拉县城召开。中共迪庆州委常委、州委统战部部长农布七林,迪庆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和振东,迪庆州政协副主席、州佛教协会会长设孜·丹增群佩活佛及州级有关部门领导出席会议。来自全州各寺院的协会理事、常务理事、北京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毕业生代表、印度学经回流人员代表、迪庆佛学院毕业生代表、三县佛协、三县寺院管理局负责人等6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州政协副主席、州佛教协会会长设孜·丹增群佩活佛代表州佛教协会第六届理事会作常务理事会工作报告。活佛在报告中指出,迪庆州佛教协会理事会在中共迪庆州委、州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委统战部、省宗教局的关心下,在省佛协的指导下,在州委统战部、州宗教局的支持下,在县级统战、宗教、佛协的配合下,按照协会的《章程》,高举爱国爱教的伟大旗帜,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努力做好协会的各项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设孜·丹增确佩活佛希望广大佛教界人士要按照佛教教义中“对国言忠、对亲言孝、对子言慈、对友言信”的教导,牢记父母恩、众生恩、国土恩、三宝恩,充分发挥好各位在构建和谐寺院和弘扬有利于社会发展、时代和谐进步的优秀藏传佛教文化中的作用,发挥好在基层寺院日常管理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带领迪庆州藏传佛教各教派、各寺院、各位教职人员和广大信教群众,在政治上坚定不移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自觉维护祖国的统一、藏区的稳定、民族的团结和宗教的有序,自觉维护寺院的和谐和社会的稳定。
农布七林部长做了重要讲话,他充分肯定了州佛协的工作。他说,一年来,州佛教协会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主动开展工作,高举爱国爱教旗帜,发扬团结进步的优良传统,紧紧围绕“爱国、团结、进步”主题,较好地发挥了佛协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宗教界和信教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为促进迪庆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农布七林要求,各级佛协和寺院管理局要进一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正确教育和引导广大僧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性质,认真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佛学知识,遵守佛教戒律,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努力成为政治上靠得住,佛学上有造诣,群众中有威信,关键时起作用的爱国爱教人士;要积极推动“平安和谐寺院”建设,制定和完善寺院管理制度,在保持传统寺规的基础上,制定出符合各寺院实际的既兼容传统教义,又体现时代性;既体现宗教政策法规,又突出佛教戒律仪轨;既要以人为本,又有利于寺院管理和发展的寺院内部民主管理制度。要切实加强佛协组织的自身建设,全面提高依法管理寺院的能力,建立寺院和宗教活动新秩序,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希望各位高僧大德凭借自身深厚的佛学知识和爱国爱教的人格魅力和影响力,团结和带领广大僧尼和信教群众,坚决同利用藏传佛教分裂祖国、危害人民利益的行为作斗争,多做有益于社会发展的公益、慈善事业,为促进迪庆经济繁荣发展和建设美丽“香格里拉”作出更多更大的贡献。他强调,佛协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宗教界和信教群众桥梁纽带,要努力提高佛协组织工作能力和水平,切实把州委、州政府对藏传佛教教职人员的关心落实到位;要进一步团结广大爱国爱教僧人,为迪庆州藏传佛教寺院的团结和谐、藏传佛教文化的健康发展、维护藏传佛教的正常秩序夯实基础,为进一步促进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提供保障,并提高广大藏传佛教教职人员的政治觉悟和法律意识,促进寺院的和谐稳定。
和振东说,发展了不一定就稳定,但是稳定了就必定会发展, 近年来,迪庆在发展、稳定、民生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成为藏区发展稳定的一面旗帜,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各职能部门的尽职尽责、广大人民群众的全力配合,同时也离不开全州宗教界人士的积极贡献。目前,某些国家和敌对势力不愿意看到我们国家的繁荣和强大,挖空心思,用尽伎俩,制造事端搞渗透和分裂,损害我国形象,破坏我国发展成果。迪庆州近年来一直保持着跨越发展的良好态势,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前景广阔而又美好,社会稳定是发展的前提,希望全州佛教界要与全社会一道共同维护好来之不易的发展成果,倍加珍惜良好的发展环境。佛协的高僧大德利用自己在广大僧尼、信教群众中的影响力,带头弘扬藏传佛教文化,带头爱国爱教,带头学习和遵守国家相关宗教法律、法规,发挥在广大教友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积极因素,用深厚的佛学造诣排除一切干扰和“杂音”,主动担当社会责任,坚决同利用藏传佛教分裂祖国、危害人民利益的行为作斗争,为维护迪庆州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贡献。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还学习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宗教事务方面的管理条例、办法及制度;总结、交流了各寺院在构建和谐寺院和培养僧尼等方面取得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