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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辉大和尚:佛教要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正能量

作者:田春艳、周瑾 来源:中央统战部网 日期:2014/3/13 14:11:27 人气:431 加入收藏 标签:

“作为佛教徒,我们要把人类的善念、善心送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在帮助政府构建和谐社会、传递正能量中发挥我们佛教界的积极作用。”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圣辉大和尚接受中央统战部门户网记者专访时表示。

  圣辉大和尚认为,佛教的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等核心,对伦理道德的完善、心灵的净化、社会的和谐起到重要作用,还可和谐自我、和谐身心。佛教的作用深远而广大。

  63岁的圣辉大和尚是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湖南省佛教协会会长、长沙麓山寺方丈,他持戒精严,学识渊博,于佛法世法都有独到见解。

  此次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圣辉大和尚建议将每年的谷雨节定为“中华茶祖节”,以弘扬茶文化并发扬“炎帝尝百草”的无私奉献精神,提倡全民饮茶,也将有利于净化社会的浮躁之气和化解不和谐的戾气,促进社会的祥和。

  “和合”是佛教的核心价值和主要精神,圣辉大和尚认为,当前所倡导的和谐社会,其中也闪耀着佛教“和合”思想的光辉,“这意味着传统佛教在现代社会的和谐发展中同样可以发挥特殊作用”。

  佛教传入中国至今已有2000多年,在历史长河的碰撞、磨合中,它已与中国固有文化充分结合,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然,佛教要与时代相适应,在履行教义的方法时也要有创新。”圣辉大和尚告诉记者,近年来,湖南佛教界就与多部门合作了不少好事、善事: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雷锋精神与“无缘大慈、同体大悲”的佛教精神结合起来,提倡“日行一善学雷锋”;与社区街道办事处合作,为残疾人士创建了长沙市第一个无障碍社区;与林业大学合作实施保护候鸟计划……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圣辉大和尚说,这一关于宗教工作的表述,表现了国家对宗教工作的重视,“作为佛教徒,时代需要我们佛教界有所作为,我们佛教界也一定能够有所作为。” (文:田春艳、周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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