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现场(图:云南网)
2013年5月22日,云南省委藏区(藏传佛教)工作领导小组在迪庆藏族自治州召开全省藏传佛教寺庙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暨和谐寺庙创建活动表彰大会。会议提出,要把以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社会管理为核心的藏传佛教寺庙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把云南藏区建设成为全国藏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示范区作出新贡献。
此次大会的召开是按照中国佛教协会藏传佛教工作委员会2012年6月6日发出的“护国利民,共创和谐”倡议书和6月10日中共云南省委藏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云南省开展藏传佛教和谐寺庙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是为了认真总结云南藏区开展藏传佛教和谐寺庙创建活动以来取得的成果,为了进一步做好云南藏区藏传佛教各项工作。
云南省委副书记、省委藏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仇和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长、省委藏区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黄毅主持会议。副省长、省委藏区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尹建业宣读表彰决定。
仇和在讲话中指出,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藏区工作和藏传佛教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云南省藏传佛教工作及寺庙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积累了宝贵经验。仇和说,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寺庙和僧尼谨记佛祖教诲,知恩图报、饮水思源,继承弘扬“爱国爱教、遵规守法、弃恶扬善、崇尚和谐、祈求和平”的优良传统,为促进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作出积极贡献。要爱国爱教、维护统一、遵规守法、增进修持、奉献社会。
黄毅在主持会议时强调,要以本次会议为契机,深入开展学先进、赶先进、争当先进活动;要始终重视加强藏传佛教界自身建设,把寺庙建设成为开展宗教活动的和谐场地、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重要阵地、展现藏区民族文化的独特窗口、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抵御渗透的坚强堡垒,积极服务藏区跨越发展。
会上,对全省藏传佛教和谐寺庙创建活动10个先进寺庙、30名先进僧尼和全省藏传佛教寺庙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暨和谐寺庙创建活动20个先进集体、30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受表彰的先进代表作发言并宣读了《倡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