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佛教协会第六期爱国主义教育和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
来自全区12个盟市的28位学员和兴安盟的部分藏传佛教僧人参加了这次学习月活动培训班
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 了解自治区8337工作发展思路和学习宗教事务条例
按照中国佛教协会关于开展以教风年为主题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的通知,结合内蒙古自治区每年举行爱国主义培训的定制,内蒙古自治区佛教协会联合兴安盟佛教协会于2013年6月10日至6月24日,在乌兰浩特市葛根庙举办第六期全区藏传佛教界爱国主义教育暨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培训班。来自全区12个盟市的28位学员和兴安盟的部分藏传佛教僧人参加了这次学习月活动培训班。
此次培训班的主题是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了解自治区8337工作发展思路和学习宗教事务条例,以及对于藏传佛教佛学知识的学习。
本次培训班为了进一步提高培训班的培训质量和成效,特聘请内蒙古自治区统战部云国盛处长,自治区宗教局苏永胜处长,乌兰浩特市宗教局翟文秀局长讲课,分别对十八大的精神作了解读,阐释自治区8337工作发展思路与内蒙古佛教的历史与发展状况,认真细致的为培训班学员讲解宗教事务管理条例和党的相关宗教政策法规,提出了值得我区佛教界思考的现实问题,成效显著。
培训班就内蒙古佛教界严重缺乏讲经说法的僧才问题,特邀请鄂尔多斯佛教协会罗布桑苏日和木会长和赤峰市庆宁寺住持旦确坚赞为学员们讲经说法,传道解惑,传授佛学知识。培训期间,还专门组织了经验交流座谈会,提出了我区寺院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很多好的改进意见。
培训期间,学员们对五一会址,乌兰夫办公旧址和乌兰浩特市周边寺庙进行参观学习。
此次培训班极大地提高了学员们的爱国主义觉悟和对宗教法律法规的认识,提高了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的水平,并有效的提升了培训班僧人讲经说法的水平,对我区僧才的培养意义深远。此次培训班的举办在我区藏传佛教界,成效显著,反响极大。
开班仪式上,内蒙古自治区统战部云国盛处长,内蒙古佛教协会包天虎副会长,兴安盟宗教局,乌兰浩特市宗教局负责人都亲莅祝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