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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少林寺都市禅堂:《楞严经》清净明诲之断妄讲解

作者:佚名 来源:少林寺 日期:2013/9/3 13:31:00 人气:320 加入收藏 标签:

 为了让同修清楚妄语招致的罪业,丁居士引用《华严经》上关于普通妄语的十种罪,并用佛经上的因果故事加以说明:一、口气臭;二、善神远之,非人得便;三、虽有实语,人不信受;四、智人谋议,常不参报;五、常被诽谤,丑恶之声周遍天下;六、人所不敬,虽有教敕,人不承用;七、常多忧愁;八、种诽谤业因缘;九、身坏命终,终堕地狱;十、若出为人,常被诽谤。

通过学习交流,同修们对妄语有了更为深入地理解和认知,能够在少林寺都市禅堂内听闻佛法、学佛修行,是最大的福报,大众法喜、感恩之情溢于言表。此次佛学讲座,在众人齐诵《楞严经》课前颂词的加行文中庄严开始,在课后颂词的回向声中圆满结束。
都市禅堂《楞严经》讲座设在每周六下午,并有禅坐共修和禅修指导,欢迎各位大德居士、禅文化爱好者前来交流佛法。





 

2013年8月31日下午三点,郑州市少林寺都市禅堂佛学讲座,由丁长城居士主讲。本次主题为《楞严经》的四种清净明诲。经云:“若大妄语,即三摩地不得清净,成爱见魔,失如来种。”妄语之人有十种衰败,故修行之人要慎之又慎。此次讲座历时两小时,五十多位同修闻讯到来,静心聆听,现场清净庄严。丁居士引经据典,严谨的阐释得到在场同修的一致好评。

《楞严经》里的四种清净明诲指:断淫、断杀、断偷、断妄。讲座围绕《楞严经》“正脉疏卷二十八”中的“大妄语”展开。丁居士讲道,妄语即为傲慢心所致。当傲慢心生起,三业则不清净。

有妄语,有我,有傲慢心,这些都是心有所住的表现。“‘有住’即与自性不相应”,丁居士如是说。妄语是因为还有“我”、“我执”在。佛菩萨“无我”,利益一切众生。所以,我们要发菩提心,就得先做到“无我”。“无我”就无傲慢,无傲慢就不会妄语。

“我灭度后,敕诸菩萨,及阿罗汉,应身生彼末法之中。作种种形,度诸轮转。或作沙门,白衣居士,人王宰官,童男童女,如是乃至淫女寡妇,奸偷屠贩,与其同事,称赞佛乘,令其身心入三摩地。”菩萨罗汉为了度化众生,会示现各种身份。这就提醒我们,作为修行者,大家就应该恒顺众生,切忌妄语诽谤他人,应该视身边的每个人都是菩萨,如是修行。如有诽谤,应当及时忏悔。

经中讲,如果一个人不断除“大妄语”,就如同把大粪做成檀香的形状求其香气,一无是处。大家行住坐卧,对人对事,都要发心真诚,怀有一颗慈悲心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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